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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旅游局发布春节出行警示 境外游勿损中国形象

2014-01-26

来源:山东文明网 作者: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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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年马上来临,很多市民已经按耐不住了。除了回家过年,还有一部分市民打算在春节假期外出旅游,来放松一下心情。日前,青岛市旅游局发布了2014年春节黄金周出行警示,供市民参考。 

  出行前确保手续齐全   
  按照假期的有关规定,合理计划好出行的时间表,确保外出旅行科学有效。密切关注并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情况及应急救援电话等,及时关注相关旅行提醒信息,充分了解前往国家及地区的最新安全状况和动态,谨慎或避免前往局势不稳的国家和地区旅游。及早办理好出行的各种手续,确保手续齐全、合法正规、准备充分。 

  选择合法经营的旅行社   
  2013年10月1日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旅游经营和旅游服务都作了明确规定。旅行社经营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只有具备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才有资格经营旅游业务。外出旅游要认真咨询了解旅行社及地接社的具体情况,掌握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春节期间尤其出境旅游,在报名时一定要注意咨询和查看,尽量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等正规经营的旅行社。游客在随团出行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全面明确旅行社和地接社等相关信息、行程顺序安排、食宿地点标准、统一安排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及因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承担等内容,从而避免产生纠纷隐患。 

  保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春节期间客流量较大,旅行社及随团导游要注意提醒游客随身携带现金、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的保管,并妥善保管好游客不便携带而放置于旅游交通工具内的行李物品。游客在从酒店出发、离开旅游交通工具前要注意查看有无物品遗忘,注意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尽量杜绝一些错、忘、漏现象发生,避免丢失,确保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安全万无一失。 

  旅行中要做好安全防范  
  假日期间客流、车流量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游客要时时注意行车等安全问题,遵守交通法规和规则。要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视情参加一些有潜在危险性较大的游览项目。旅行社要加强旅游安全风险防范,认真负责,严密组织,详细告知提醒不适宜参加人群以及活动中的注意事项、安全救护常识,让游客具备和掌握当遇到涉及个人安全问题时的自救、他救办法和处置措施。境外旅游遇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旅游一切安全。 

  与旅行社发生纠纷,要理智应对   
  外出旅游难免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出现一些强行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游客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随团导游或当地旅游或相关部门提出,或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于旅游合同结束后向旅游或者相关部门投诉维权,切忌采取拒绝登机、登车、滞留、无理取闹等不理性的行为来扩大损失,否则将构成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遇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旅游项目、路线或行期变更时,要依法理性维权,冷静面对困难,合情合理地表达合法诉求,避免因维权方式不当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乱刻乱画   
  严格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树立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是我们每位游客的共同责任。不断打造以观光、旅游、游览、娱乐为主的文明旅游方式和提高游客的文明水平,靠我们广大旅游者的高度自觉。对此,外出旅游时要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入乡随俗,举止得体,不大声喧哗,不乱刻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扰乱秩序,不让人非议,不有损国人形象,文明出游,礼貌待客,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做一名中华文明的传播者和中国形象的展示者。 

责任编辑: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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