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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实施城乡“三个联动”扎实推进文明行动

2011-07-04

来源:莒县文明办 作者:马 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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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县以“争创全国文明县、建设和谐新家园”为主题,以城乡“三个联动”为平台,积极开展环境文明行动,深化优质服务竞赛,实施文明单位示范带动工程,进一步掀起乡村文明行动新高潮。
  一、城乡联动,组织实施环境文明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县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莒县县乡齐动,迅速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城乡环境文明行动,杜绝脏乱差,营造和谐文明城乡环境。文明行动重点整治县城城区、各乡镇(街道)驻地以及国道、省道、县乡道等公路沿线和乡镇(街道)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以城区环境绿化、净化、美化为目标,先后5次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青少年学生利用业余和课余时间对城区、街道、广场、社区等区域白色垃圾、卫生死角进行清理。以此带动全县上下自发开展“保洁运动”,共清理各类垃圾6.5万吨,新设立垃圾箱48个,与城区单位、村街新签订垃圾清运合同38份,新增保洁面积1800平方米;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下大力气整治城区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重点治理垃圾乱倒、摊点乱设、车辆乱放、广告乱贴等问题,做到农贸归市、商品归店、车辆归场、垃圾归点、广告归栏。清理不规范广告牌2600块,清理乱贴乱画等各类非法小广告约780平方米;抓好公路沿线环境集中整治,拆除乱搭乱建2万平方米;以实现镇村“三清、四改、四通、五化”为目标,加快乡镇驻地和农村卫生设施建设;建设中心镇公共绿地,强化街头绿地建设,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完成绿化面积15.5公顷,补植绿化苗木58.5万株,硬化道路出入口2600平方米,修补损毁路面2650多平方米,安装路沿石1850多米。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3万人(次)参加了环境文明活动,宣传车30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
  二、城乡联动,组织实施窗口形象提升行动。窗口形象关系到全县文明度,抓好窗口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是提升窗口形象的重要措施。莒县以实现“四优”为目标,以开展“六比六赛”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切实打造机关服务品牌。科学定位,实现“四优”目标:一是创优美环境。各窗口部门和单位以净化、美化、优化为重点,保持服务场所清洁卫生、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物品摆放有序,展示牌(板)规范整齐;美化服务场所,改进服务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舒适的服务环境和人文环境,满足细致周到的服务需求。二是创优良秩序。行政服务窗口,健全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现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经营服务窗口,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机制,优化诚实守信、文明规范的经营秩序。三是创优质服务。要求各窗口部门和单位着力在微笑服务、文明用语、关爱互助、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文明诚信、优质高效等方面下功夫,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系列活动。四是创优秀品牌。以机关文化建设、效能建设为支撑,明确品牌内涵,打造文明服务品牌和文明执法品牌。创新载体,开展“六比六赛”活动:比礼仪,赛文明;比服务,赛和谐;比技能,赛效率;比环境,赛秩序;比作风,赛形象;比创新,赛业绩。同时,深化文明服务打造品牌“网上问政、网上评议”主题活动,畅通网上听民意、为民办实事的“绿色通道”。目前,共有64个窗口服务单位和全县21处乡镇参与此项活动,并设立网络发言人每天到莒县论坛回复有关事项。“网上问政”开办以来,共发主题帖4400余个,为广大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办了一些实事好事,化解了一些矛盾,得到了领导的认可,赢得了社会的赞誉。
  三、城乡联动,组织实施文明单位示范行动。文明单位(机关、村镇)是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莒县注重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文明单位带头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全国文明县争创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带头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各级文明单位深入宣传“创建为了人民群众、创建依靠人民群众、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的理念,充分利用单位门头、楼顶广告牌、院墙、电子屏、宣传栏进行文明创建公益宣传。二是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带头遵守交通秩序。平安出行、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走路,带头做到“五不”:不酒后行车,不乱闯红灯,不违章停放,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三是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带头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各级文明单位带头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不在禁烟场所抽烟、不损坏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在大厅、场馆大声喧哗,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争做美化市容环境的实践者和文明生活的倡导者。四是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带头参与公益活动。深入企业、社区、街头,集中开展创建文明县宣传、志愿服务及不文明行为劝阻等活动;积极参加“三力”建设年、“创先争优”、帮扶孤寡老人等有利于城市建设、社会进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各类活动,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争做志愿服务的示范者。五是积极开展文明示范岗和文明诚信窗口创建活动,带头维护诚信环境。六是积极开展对口联系社区(村街)活动,带头做好共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按照县文明委和创建全国文明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主动上门与包联的社区(城中村)联系,主动协助做好维护社区秩序、打扫社区卫生、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创建工作。积极协助社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县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组织单位志愿者和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志愿帮扶、帮教、社区义工等活动,发挥单位志愿者在创建和谐社区中的积极作用。在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下,形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县“全民大行动”的工作格局。目前,我县文明单位(机关、乡镇、村、社区)、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覆盖率达95%以上。目前,全县省级文明乡镇达到5个、市级文明乡镇达到13个,全国文明村达到2个、省级文明村达到5个、市级文明村达到34个;全县省级文明单位达到16个、省级文明机关达到7个,市级文明单位达到68个、市级文明机关达到25个、市级文明社区达到2个。
  四、机制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创建全国文明县测评体系任务指标能否落实到位,文明县创建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重视,关键在“一把手”。为此,莒县从创新“三个机制”入手,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一是责任落实机制。县文明委制定了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包路段、包社区、包城中村方案,各乡镇(街道)、各社区迅速与包包领导、共建单位联系,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建立包路段、包单位、包村庄责任制,推进“城乡文明在行动”扎实开展。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督导督查机制。县文明委抽调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与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办公室工作人员一道,分组、分线、分区域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分组督导。各督导组根据分工的路段和单位,按照县创建全国文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分不同时段的工作重点,细化标准,强化措施,扎实开展督导活动。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情况,对创建工作不积极、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在全县通报批评;是文明单位(机关、村镇、社区)的,建议撤销其相应荣誉称号;不是文明单位(机关、村镇、社区)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县文明办进一步细化动态管理考核指标,强化文明单位(机关、村镇)考核,激励各级文明创建单位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为全国文明县创建做出积极贡献。三是舆论监督机制。新闻单位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共建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培树好的典型,带动面上工作。县文明办与莒州通讯、莒州网、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媒体评创城”采访活动,对“城乡文明在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采访、系列报道,先后宣传正面典型86次,曝光反面典型12处,并对反面典型实行追踪报道、公布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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