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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召开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工作会议

2011-08-09

来源:德州市文明办 作者: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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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6日,德州市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全落实“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全市“乡村文明行动”工作,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文明行动”,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副市长康志民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农办主任、示范乡镇党委副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会议强调,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等,重点在群众反映突出的村容村貌、村风民俗、生活方式、乡村道德、平安村庄、文化惠民6方面实现大的改观,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5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到2015年底,实现 “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发动,重视加强农村党建工作,全面掀起建设乡村文明的行动热潮。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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