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整治散葬坟墓 倡树文明新风

发布时间:2021-09-28 15:01:00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近年来,兰陵县围绕绿色生态殡葬理念,持续深化惠民殡葬改革,全面开展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道路两侧的散葬坟墓整治,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过两年努力,共整治散葬坟墓4万多座,节约土地500余亩,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路域环境和城市形象明显提升,文明殡葬新风深入人心。

  精心部署,健全工作机制。2020年3月,兰陵县召开了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出台了《兰陵县关于开展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开展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道路两侧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了由县领导任组长,宣传、民政、交通、文旅、公路、国土、财政、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散葬坟墓治理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民政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摸底排查,掌握精准信息。在散坟整治之前,县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召开散葬坟墓摸底统计会议,在广泛听取群众、基层干部和专家对墓葬管理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全县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旅游专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散葬坟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核准散葬坟墓的数量、位置、编号及状况,并建立台账信息。全县共摸排散葬坟墓42386座,其中高速9300座,国道4178座,省道8520座,铁路6080座,旅游专线5894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开展整治工作打下精准基础。

  强化宣传,赢得群众支持。一是宣传形式立体多样。通过组装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广播村村响、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散葬坟墓整治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全县共发放倡议书6万余份、张贴和悬挂散坟整治标语、横幅2000余条。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通过兰陵首发发布关于全县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散葬坟墓整治的法律条文、工作重点、重要意义及分期分批稳妥推进的指导思想。三是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工作中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做通群众思想工作,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开展好搬迁、改造工作。

  落实责任,确保有序整治。各乡镇(街道)根据摸底情况进行任务分解,切实担负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治理任务,分区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尊重风俗、稳中有序的原则,逐户引导坟墓守护人主动搬迁,对于不愿意主动搬迁的耐心细致做通思想工作,避免引起群众不满。按照“应迁尽迁”“就近迁入”的原则,合理统筹,集中搬迁,将整治范围内的散葬坟墓迁移进入公益性公墓,对确实难以迁移的老家族墓地,采取平坟卧碑、绿化植树等方式予以绿化改造,达到“见树见绿不见墓”的效果。规范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开辟专门的回迁墓区,确保搬迁的散葬坟墓有去处,逐步提高公墓使用率。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公益性公墓142处,已建墓穴13.68万余个。

  严督实导,确保整治成果。一是压实责任。兰陵县将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纳入擂台赛项目,多次组织现场推进会,现场督导指导,总结经验做法,工作推进迟缓的乡镇进行表态发言,促进了散葬坟墓治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督导。全县散葬坟墓治理领导小组成立了5个职能组、7个乡镇督导组,分阶段对各乡镇(街道)的散葬坟墓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验收。三是制定奖惩措施。对散葬坟迁移工作考核验收合格、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分别给予每座(双)2000元、(单)1000元的迁移补助,并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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