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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践行“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

2013-07-19

来源:山东省文明办 作者: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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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星,男,1981年6月出生,生前系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营职参谋、上尉军衔,第四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2012年5月11日,沈星请假回山东青州,为准备毕业论文收集相关材料。2012年5月13日10时许,青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生王鸿昊在青州市南阳河不慎落水。途经此地的沈星听到呼救声后,奋不顾身立即跳入水中实施营救。他一次次将王鸿昊推向岸边,由于水流湍急、河堤坡陡湿滑,王鸿昊一次次从河堤滑下来,经过沈星数次奋力推举,在闻讯赶来的一名妇女和中年男子协助下,终将落水学生营救上岸,但沈星因体力透支沉入水中。在军地共同搜救下,沈星被救捞上岸,但因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当沈星被打捞上岸时,在场的人们都惊呆了,他仍然举着双手保持着向上托举的姿势。他用生命践行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庄严承诺。
  沈星同志是一个理想信念坚定的人。挂在他宿舍台灯上的小卡片,写着这样一段话:“共产党员的称号本身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感召,蕴含着把优秀的人、高尚的人引领凝聚到一起的无穷力量!”。沈星同志是一个奋发有为、恪尽职守的人。每次岗位调整都能很快进入角色、胜任本职。先后参与编写了6项教学规范和教材,2套教材分获二炮一、二等奖,发表多篇教学理论研究文章。沈星同志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根植头脑、融入血脉。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从小就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洗衣服挑水打扫屋子。沈星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曾组织策划同学“保卫母亲黄河”活动,自行车骑行1000多公里,力所能及开展社会调查和宣传活动。
  沈星的英雄壮举,感动了古城青州,感动了齐鲁三秦,感动了神州大地。驻地数万群众自发到英雄牺牲的地方点亮烛光、敬献花圈、谱写诗歌,通过各种方式沉痛哀悼英雄、追忆英雄。追悼会那天,200多家党政、企事业单位敬献花圈,近10万群众自发沿途送别。
  英雄逝去,精神长存。人民日报、新华社、解放军报等10多家主流媒体深入报道沈星事迹,新闻联播节目以3分钟时长在提要和头条中播出,网络点击量超1000万,跟帖评论达10余万人次。2013年3月,沈星的英雄事迹被西安电影集团拍摄成专题片《一道星光化彩虹》并进入院线公映,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教材。
  为弘扬英雄壮举,二炮党委和山东省潍坊市委分别作出向他学习的决定。沈星先后被军队系统追授“第二炮兵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模范”、“热爱人民好军官”荣誉称号;山东省、陕西省分别追授他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团中央追授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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