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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旅游需要制度“导游”

2014-01-26

来源:山东文明网 作者: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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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有关部门在旅游行业开展以“文明与旅游同行”为主题的文明旅游系列宣传活动,并制订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发出文明旅游倡议书等,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主题宣传。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正式颁布实施,切实保障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春节在即,旅游又入旺季。《旅游法》将伴随人们度过它的第一个春节,也是一次大考。除了“降低旅游成本”之外,“文明出行”也是检验《旅游法》落实效果的主要标尺之一。可见,无论是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系列宣传活动,还是武汉从“奖文明”到“讲文明”,亦或是有的地方开展“文明过节随手拍”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均在传递文明旅游正能量。特别是,志愿者通过一些示范行动,成为引领公众文明出行的“导游”。
  不可否认,从以往的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来看,不文明现象在各地频现。比如,由于车流拥堵严重,乘客随地乱扔垃圾、甚至大小便,部分高速成垃圾场;特别是去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在首都北京,隆重、庄严的升旗仪式过后,天安门广场却留下了遍地垃圾;至于在景区乱扔垃圾、给动物强迫喂食、随地大小便、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在各地随处可见。由此反映出国民文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因此,提高国民整体文明素质,已经显得刻不容缓。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不仅要采取法律手段去规范,而且要有制度去保障,更要有有社会示范群体去进行文明“导游”。
  事实上,当面制止游客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效果有时并不好,甚至会引发纠纷;帮忙捡起来再扔进垃圾桶,用实际行动为游客作示范,让游客自觉改变不良习惯,显然游客更愿意接受。因此,我们的景区,应像杭州西湖景区一样,组织一批志愿者,伴随游客左右,成为引领文明出行的“导游”。
  特别是,除了志愿者之外,更需要制度进行文明“导游”。应尽快制定“文明旅游行为准则”,正确区分文明与不文明行为,做到有法可依,照章行事,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游客的行为举止,同时,也让游客有一个基本的文明判断标准。有关部门及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文明旅游准则家喻户晓,牢记在国民心中,在思想上增加文明出行意识;要注重早期教育,先入为主,在中小学阶段开展以文明旅游准则为主题的素质教育,让孩子们的心中从小就播下文明出行的种子。(张西流) 

责任编辑: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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