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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节”的何止旅游行业?

2014-05-04

来源:光明网 作者: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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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泰山景区住宿费涨3倍;湖南凤凰五星级酒店天下凤凰,标准间平时300多元,4月30日晚对外标价已涨到800多元……旅游行业“逢节必涨”现象一直饱受诟病。五一小长假期间,记者走访安徽、湖南、湖北等知名景区发现,与以往小长假相比,住宿价格更是直线上涨,愈演愈烈。(5月3日《北京晨报》)

  五一小长假期间,景区住宿费趁火打“节”,价格涨了两至三倍,除了需求量大增形成供求矛盾之外,更与旅游行业发展无序、管理缺位不无关系。问题是,趁火打“节”的何止一个旅游行业?可以说,每逢重大节日,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商品,如交通、旅游等产品,特别是食品,全国各地是“涨”声一片,折射出了商品及服务价格“逢节必涨”乱象。

  可见,景区住宿费暴涨,仅是全国节日涨价“大合唱”中的一个“和声”罢了,绝非个案。究其原因,一是市民最看重传统节日,将积蓄了很久的购买力尽情释放,造成部分商品因紧俏而“物以稀为贵”;二是商家掌握了人们在节日大量囤积商品的消费习惯,于是对部分必需品进行货源紧缺的炒作,剌激人们疯狂抢购,商家则趁机哄抬物价;三是节日期间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放松了监管力度,致使涨价之风有恃无恐。

  因此,节日商品涨价的惯例,也是消费市场的一种怪象,必须予以遏制。打破节日商品涨价的惯例,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广大消费者要坚决摒弃在节日期间大量囤积商品的错误消费习惯,实行理性消费,不给少数不良商家提供哄抬物价的可趁之机;一方面,节日期间,物价、工商部门对商品市场的监管,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并对违规涨价行为进行从重从快查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物价高企的当下,广大消费者的购买力显得比较脆弱。因此,商品供给部门及个人,担当起社会责任,情系民生,在恪守节日商品不涨价的前提下,多向人民群众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让人们过好每一个祥和安稳的节日;同时,有必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勤俭节约过节日,理性消费,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生产和创业上,蓄势发力,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张西流)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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