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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沂蒙精神的红嫂后代

2012-09-20

来源:山东省文明办 作者: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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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爱梅,“沂蒙母亲”王换于的孙女,1953年出生,原临沂市沂南县第四中学任教,1984年入党,2005年从教师岗位退休。

  2004年,于爱梅积极组织妇女拥军,成立了“红嫂拥军协会”,从此走上了自费拥军的道路。这些年,每年她用于拥军的花费都在1万元以上,而她每个月只有2000元的退休金。她坚持到学校、企业等单位宣传红嫂事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其感人事迹先后在《解放军报》、《中国社会报》、《农村大众》、《临沂日报》等重点刊物集中刊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十一”国庆阅兵前夕,于爱梅和李秀莲赶往北京,向在北京参加国庆阅兵训练的济南军区某部官兵赠送鞋垫280双。当时有二十几个人离要求的标准身高差1厘米,部队首长正在为此着急时,她们赶了去。二十几位官兵垫上鞋垫后,那1厘米的身高差距消失了,部队首长激动地握着于爱梅和李秀莲的手说:“两位大姐啊,你们及时送来的这些鞋垫,简直是雪中送炭。”2009年3月,沂南县组织沂蒙精神宣讲报告团,作为报告团重要成员之一,累计作报告46场,参加报告会人数达到15000余人,活动期间,于爱梅家中事务繁多,但她未向组织请过一次假,其感人事迹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成果。

  2011年1月,山东省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基地沂南教学点成立,于爱梅同志作为“沂蒙母亲”王换于的后代,到党性教育基地为全省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义务报告,先后为党员干部做革命传统教育报告350多场,在沂南党性教育基地展馆内为大、中、小学生讲述革命故事无数次。她的《沂蒙母亲和她的儿女们》事迹报告,成为沂南党性教育基地的突出亮点,许多党员、干部、学生,被老一辈的革命事迹感动的泪流满面,让他们直观感受到了革命战争年代沂蒙山区密切的党群关系以及军民鱼水深情,坚定了跟着共产党走的信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这些年于爱梅同志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用她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品格,从她讲述的革命故事中感受到“爱党爱军、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沂蒙精神”的内涵,努力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做好各项工作,把党的事业作为自己最大的职责和最高的使命,用自己的忠诚和信念为人民铸起一道防洪堤,一堵防风墙。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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