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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乡村文明行动

2011-05-09

来源:滨州市文明办 作者: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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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尽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全市农村文明程度,从4月下旬开始,滨州市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活动,以此推动“乡村文明行动”的深入开展。   
  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时间为3年,分重点区域和普及区域。2011年在交通主干线、乡镇驻地、旅游景点周边等重点区域建设绿化、净化、硬化、美化、亮化“五化”标准的生态文明村(居)不少于100个,2012年、2013年各建设100至300个。到2013年,重点区域范围内的村“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普及区域内的村(居)按“两化”标准基本解决“脏乱差”问题。综合整治行动本着以下四条原则进行,即规划先行、尊重民意,梯度培育、有序推进,抓点促线、以线带面,分类指导,全面建设。把“五化”建设作为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按照提升档次抓绿化、清除“三堆”抓净化、因地制宜抓硬化、立足“添彩”抓美化、科学规划抓亮化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因村施策,务求实效。为确保资金投入,采取了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筹资方式,互为补充、有机结合。2011年,以市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进行奖补,2012年将增加奖补资金,加大对生态文明村的奖补力度。同时,把农房建设改造、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清洁能源、科学普及、文化体育、农家书屋、信息网络、职业教育、扶贫开发、环境建设、社区建设等项目资金,优先集中投向生态文明村建设,形成综合性、多元化投入格局。在此基础上,开展市县(区)领导包重点路、市县(区)直单位结对帮扶、乡镇干部驻村帮扶等多层次、多元化的帮扶工作。2011年,市、县(区)各安排50个部门重点帮扶100个生态文明村建设。
  为确保综合整治的扎实进行,成立了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农业局、水利局、妇联等近30个部门参加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包联工作责任制,坚持换人不换点,不达目标不撤村。把帮扶工作成效与评先树优、奖惩任免结合起来,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下派干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业捐款捐物、提供施工机械设备等方式,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工作在全市轰轰烈烈地展开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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