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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明行动”简报第36期

2012-03-27

来源:山东省文明办 作者: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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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工 作 简 报
第1期
(总第36期)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 1月18日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正式发布

  1月14日,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入围作品及最终确定作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刘宝莅,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红勇出席发布会,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王世农主持发布会。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大众日报、山东广播、山东卫视等省、济南市主要新闻媒体,大众网、齐鲁网、舜网等省市重点新闻网站20余家媒体记者到会采访。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机关、省管企业文明办主任,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
  刘宝莅就“乡村文明行动”的新闻宣传以及“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的宣传使用提出要求。刘宝莅指出,“乡村文明行动”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等形象识别元素的采用,将使活动内容载体更加丰富,目标重点更加明确,社会影响更加广泛。刘宝莅要求,各级文明办要加大对“乡村文明行动”形象识别元素的宣传力度,在各级各类涉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活动中给予广泛使用。同时,围绕“乡村文明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各新闻单位要把“乡村文明行动”作为报道重点,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策划专栏专题,深入农村基层,认真撰写新闻稿件;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积极主动地为新闻媒体和编辑记者提供新闻线索和良好的采编服务,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地挖掘“乡村文明行动”所蕴藏的丰富新闻资源,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报道,形成舆论宣传强势,使“乡村文明行动”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和热点,成为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亮点,成为在全国叫得响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特色品牌。
  王红勇就“乡村文明行动”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征集评选以及作品采用情况做了说明。王红勇介绍,去年5月,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文明行动”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征集启事在中央和省市有关新闻媒体及各大网站刊登后,在省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广大群众热情参与。期间共收到各类参赛作品近5000件,其中,标识300余幅,主题用语4300余条,主题歌词180余首。作品征集结束后,经过初评和终评,最终确定了入围标识作品6幅、主题用语15条、主题歌词5首。这些入围作品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具有山东特色,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农村实际,紧扣活动主题,内涵丰富、形式活泼、富有创新,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山东农民的时代风貌和精神追求,反映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定、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和美好愿望。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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