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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明行动”简报第40期

2012-03-27

来源:山东省文明办 作者: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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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工 作 简 报
第5期
(总第40期)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 2月29日

省妇联以创建活动为载体
  积极参与“乡村文明行动”

  省妇联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妇女思想道德建设这一主题,以创建和谐家庭、推进平安家庭、发展志愿服务为载体,立足职能、丰富形式,组织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乡村文明行动”,为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深化和谐家庭创建,倡树文明新风。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推进“四德”教育、文明新风、生态文明、和谐文化“四进家”,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以家庭文明促进乡村文明。加强对农村妇女形势政策教育,开展“颂党恩、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学习党的历史、展示巾帼风采”网络知识竞赛,评选表彰百个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基层妇联组织。发挥先进农村妇女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全省“十大巾帼增收标兵”,激励广大农村妇女发家致富。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系列创评活动,全省累计表彰“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里”等优秀家庭成员1万多名。积极推进文明新风进农家,组织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改善家庭居住环境,参与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是推进平安家庭创建,维护农村稳定。通过知识竞赛、编印学习手册、发放公开信、开展“建设新农村、平安进我家”等多种创建形式,把法律知识、平安意识送进千家万户,不断扩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参与面。建立创建队伍,以村居妇代会和妇女骨干为主体,建立巾帼调解队、巡逻队、禁赌队、帮教队、平安信息员等平安志愿者队伍,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防范。强化家庭责任,把创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村(居)与家庭签订“平安家庭”创建责任书,形成级级有目标、家家有责任、人人有义务的目标责任体系。
  三是发展巾帼志愿服务,弘扬互助风尚。与省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以巾帼志愿服务整合妇联组织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着力构建具有妇联特点、富有妇女特色、符合群众需求的巾帼志愿服务体系,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启动山东省百个社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以关爱空巢老人、贫困妇女家庭、留守妇女儿童、女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大力实施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广大基层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通过向广大农村妇女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环境保护、科学生活知识,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积极开展“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孤寡老人、“春蕾计划”、送科技下乡等扶贫帮困活动,倡扬互帮互助的文明风尚。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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