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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集市成为乡风文明的辐射源

2010-11-29

来源:山东省文明办 作者:王 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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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集市成为乡风文明的辐射源

——山东省滕州市开展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

 

枣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杰华在枣庄市委常委、滕州

市委书记王忠林陪同下深入杏花村干杂海货市场进行调研

枣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杰华在滕州市委常委、

宣传部长邵磊陪同下深入董村花卉大世界进行调研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滕州市按照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要求,强力推进文明生态村创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大张旗鼓评选表彰文明生态户、文明家庭,持之以恒,成效明显,广大农民群众居住区域的生活生产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从今年开始,滕州市针对农村集市环境建设和文明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从解决群众最迫切最急需的问题入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在全市开展了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收到明显成效。为确保创建工作符合实际,扎实有成效,滕州市把着力点放在“四个强化”上。

  (一)从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上强化。创建成效如何,首先取决于组织保障的力度。一方面,滕州市成立了高规格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组长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党委书记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抓创建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明确市文明办为主牵头部门,创建工作的系列文件和活动都以文明办、文明委、市委市政府的名义部署开展,这一调整更有利于全市面上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调度。

市场管理者与经营户签订《党员经营户公开承诺书》

董村花卉市场制定《文明市场公约》,大力开展农村文明集市创建

  (二)从牵头部门和政策导向上强化。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原定的文明办、工商、税务等牵头部门中增加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门负责农村文明集市创建中文明信用户的评选工作,目的是把文明创建与奖励政策相挂钩,让文明信用户既能政治上得荣誉,又能经济上得实惠,用实实在在的举措调动了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文件规定:凡被农信部门评为文明信用户的,可随时凭“两证一折”(贷款证、身份证、存款折)到信贷专柜直接办理贷款,并享受利率优惠10%、贷款额度最高1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奖励政策。为把评选活动和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农村信用联社推行了“四个一”的做法,即在每个创建集市安排一名信用社客户经理,负责文明集市的日常创建工作;每个创建集市设立一块信贷服务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服务宗旨、贷款方式、业务流程、办贷电话和监督电话;每个商户送一张服务联系卡,方便商户与信用社联系;信用社每月一张监测表,对文明集市创建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董村花卉市场开展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推动市场繁荣

杏花村干杂海货市场配置装载网络终端的车辆,加大农村文明集市日常巡查力度

  (三)从工作思路和创建机制上强化。一是制定出台了《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实施方案》,响亮提出了“突出抓好五项建设,努力实现五大目标”的工作思路,即: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集市环境;突出抓好商业诚信建设,努力构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突出抓好质量安全建设,努力健全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的监管体系;突出抓好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功能全面、渠道畅通的服务网络;突出抓好文明新风建设,努力形成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二是制定出台了《创建文明集市活动任务分工》,将创建任务目标分解到30多个部门、单位和21个镇街,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严格推行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三是制定出台《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创建内容、量化创建标准,使创建活动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考核更规范。

职能部门深入杏花村干杂海货市场,开展文明集市创建专项检查

职能部门深入杏花村干杂海货市场,针对食品安全开展创建专项检查

  (四)从营造氛围和特色创建上强化。一方面,滕州市党政一把手亲自调研创建工作;市、镇街、职能部门层层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发动;创建办编发创建简报,媒体采访报道,集市内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旗幔,强势宣传发动;另一方面,突出文明诚信内涵,活化宣传创建载体,深入开展了系列特色创建活动。一是专门编印创建《宣传手册》入户宣传。《宣传手册》涵盖了农村创建文明集市的“一个根本”、“一个重点”、“三大任务”、“三大目标”和信贷奖励政策、“一会两站”机构、《党员经营户公开承诺书》、《市场文明公约》、《山东省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等内容,图文并茂,印制精美,连同配发的系列宣传品一起成为各经营户的“抢手货”。二是先期组织开展了“党员示范经营户”、“文明诚信经营户”等评选挂牌活动,签订了《党员经营户公开承诺书》,研究制定了《市场文明公约》。在此基础上,启动“十佳农村文明集市”、“十佳工商所长”、“十佳文明信用户”、“十佳经济卫士”、“百户文明诚信经营户”五大类评选,以榜样带动群众,以典型助推创建。三是成立了市场经营者自律委员会,制定了《诚信自律公约》,提升了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成立了服务创建活动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既是经营骨干户、文明带头户,又是创建宣传员、巡查监督员、矛盾调解员,用“自觉”、“自发”、“自治”的力量深化创建。四是建立了诚信评价体系。把市场内的所有经营户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录入电子诚信档案,征信、评价、披露、服务、奖惩“一条龙”,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有效监管,不断加快农村市场监督的信息化工作进程,努力提升农村文明集市创建的含金量。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滕州市的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初见成效。主要表现:一是创建活动迅速升温,开办者、经营者、管理者、消费者同力支持,花卉、粮油、水产、农机、服装、干杂海货、蔬菜果品、装饰装修各类市场竞相创建。目前,第一批参与创建试点的农村集市达到24个,占全市121个农村集市的19.8%,其中,规模经营、条件较好的一类集市5个,占试点集市的21%,正在或即将大规模升级改造的11个,占试点集市的46%;二是集市内外环境整洁、焕然一新,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整齐,经营户亮照经营、秩序井然、文明和谐;三是“党员示范经营户”公开承诺的“八带头”、《市场文明公约》规定的“十要”、“十不准”成为“口头禅”,《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宣传手册》、《实施“四德工程”建设文明滕州》、《文明滕州志愿先行》、《滕州市公民道德建设先进模范事迹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学习资料变为“掌中宝”;四是“文明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放心消费户”、“文明摊位”不断涌现,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重诺守信的良好风气正在逐步形成;五是农村文明集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集市的大规模升级提档优化了经营条件、流通环境和生活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比质量比服务比信誉,重商德重品德重公德,讲诚信讲科学讲文明,在广大农村口口相传、心心相印,农民的文明素质和农村的文明程度不断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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