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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 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2013-06-22

来源:山东文明网 作者: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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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
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济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乡村文明行动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民心工程。近年来,济宁市坚持城乡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着眼于整治农村环境,倡树文明风尚,培育新型农民,大力实施“五化”(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五通”(水泥路、自来水、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五有”(公开栏、宣传栏、文体活动场所、文体设施、特色文体活动)工程,乡村文明行动蓬勃开展,广大农村呈现出崭新面貌,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突出重点,着力增强乡村文明行动实效性
  1、大力整治农村环境。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是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的基础工程。去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6200多个自然村的“道路硬化、环境净化、村庄美化”任务。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逐步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全市建设垃圾中转站310座,配备运输车辆394部、垃圾箱(池)8.5万个、保洁员1.6万人,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3%。同时,实施乡村道路“村村通、村内通”工程,去年硬化3640个村庄7670公里,今年将硬化1700个村庄5100公里,占全部村庄的86%,明年将全面完成所有村庄硬化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亮化美化工程。
  2、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养。一是大力倡树文明新风。在广大农村开展了“乡村文明欢乐行”、“全民学礼仪”、公益广告宣传等主题活动,举办“新农村新生活”培训661场次,参与群众近8万人次。制作了农村生活方式“十大不文明现象”宣传片,在市、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二是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评佳活动。连续举办七届济宁市“四十佳、双百佳”评选,广泛开展农村“文明示范户”、文明集市创建,常年开展“济宁好人”、“文明家庭”、“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评选。深入实施“四德工程”,设立“善行义举四德榜”,组织开设“道德讲堂”、“百姓课堂”,让农民群众学有榜样。三是制订村规民约。全市90%的村制订了村规民约,80%的村成立了道德评议会或红白理事会,规范引导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
  3、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市156个乡镇全部建成综合文化站,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入户率达到80%。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文艺院团活力,文艺创作生产、演出放映场次大大增加,今年以来组织专业文艺院团举行“千场大戏进农村”演出903场,组织群众文化队伍开展“万场演出惠民生”活动5950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0%;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基本实现一村一月一场。全市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720所,实现农村中心中学、中心小学全覆盖;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经典诵读”活动分别在全国相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二、创新方法,不断扩大乡村文明行动覆盖面
  1、坚持示范引导。采取“以企带村、村庄合并、翻建旧村、改造城中村”等模式,建设乡村文明行动市级示范乡镇48个、县级示范村970个,先后推广了兖州市“农户联创”、邹城市“文明卫生户”创建、曲阜市“人人彬彬有礼道德教育”、汶上县“农村文明社区”创建等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开展“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引导各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活动。
  2、实施连片创建。以城市周边村为重点,实行“环城式”创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以乡镇驻地村为重点,实行“组团式”创建,围绕小城镇构筑文明村集群;以国省道沿线村为重点,实行“连线式”创建,依托交通干道打造文明创建示范带。在全市农村规划建设702个特色村庄和792个新型社区,目前已建成示范社区150个,大大提升了创建活动的规模效应。
  3、组织社会共建。连续两年开展“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谈心交流”活动,坚持市县领导干部带头驻村入户,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今年又组织所有机关开展联系农户活动。多年组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累计投资2200余万元,培训农民2.8万余人次,建设文体场所369处。
  三、健全机制,积极推动乡村文明行动常态化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把乡村文明行动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摆在牵动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领导小组,连续两年召开高规格专题会议和现场推进会。市、县、乡、村都制定了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了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全市形成了上下贯通、运转高效、推进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2、健全投入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办法,市级财政连续5年每年列支2亿元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积极撬动社会资金和民间投入。去年以来,全市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类资金达到30亿元。
  3、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市、县、乡三级年度目标管理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指标,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考核办法,实行日常督导、定期现场观摩、半年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四位一体”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形成了“硬约束、严考核、重奖惩”的激励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深入探索城乡文明一体建设机制,大力实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工程,继续在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上狠下功夫,努力让农村面貌更整洁更靓丽,让群众生活更文明更幸福。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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