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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二届“国学小名士”经典诵读电视大赛观后感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6-03-09

来源:山东文明办 作者: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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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明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省诗词学会、山东广播电视台自去年10月开始,举办了山东省第二届“国学小名士”经典诵读电视大赛。为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保持学习经典、践行美德的热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山东广播电视台决定,利用今年寒假时间,继续组织中小学生观看经典诵读电视大赛节目内容,并开展观后感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山东广播电视台

  二、征文对象

  全省广大中小学生。分小学组、中学组分别组织评选。

  三、征文要求

  1、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特点和山东特色。以“诵读经典、传承美德”为主题,结合自身学习生活经历,从观看大赛节目的启发感受、对社会问题的思考感悟、学习经典传承美德的打算建议等方面入手撰写文章。

  2、格调积极向上、立意新颖、语言流畅、情感真挚。

  3、作品字数大约在500-1200字之间。

  四、征文时间

  各市上报时间截止2016年3月31日。

  五、活动步骤

  1、征集作品。大赛节目将从1月19日开始,每天20:00在山东电视少儿频道播出,寒假期间重播,请注意节目预告。有条件的同学可以通过齐鲁网观看,网址为:http://v.iqilu.com/sepd/gxxmsjdsd。各地要组织中小学生认真收看节目,鼓励、引导他们踊跃参与征文活动。

  2、推荐申报。在班级、学校、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各市文明办于3月31日前向省文明办择优推荐100篇(小学组50篇、中学组50篇)。

  3、组织评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实际工作者对征文进行评选。根据征文质量情况,将分别在小学组、中学组各评出一等奖20篇,二等奖50篇,三等奖80篇。获奖作品在山东文明网、齐鲁网进行公示,并结集出版。

  六、注意事项

  1、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征文活动作为未成年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要对征文进行认真审阅,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真正把优秀作品遴选出来。

  3、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征文活动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联系人:潘俊鹏,联系电话:0531-51775320。

  附件:征文格式

                                            山东省文明办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1月18日

  

  附件:征文格式

  标题(黑体二号字)

  ××市××区(市、县)××学校×年级×班 姓名(楷体3号字)

  ××××××××××。(正文:仿宋3号字)

  

  

  

责任编辑: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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